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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房屋安全鉴定危房处理措施有哪四种

人气:438发表时间:2024-02-05 16:57:51
东莞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,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进行处理:
东莞房屋安全鉴定
观察使用: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察。

处理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可解除危险的房屋。

停止使用:已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但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。

整体拆除:整幢已处于危险状态且无修缮价值,必须拆除的房屋。

请注意,根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,有下列情况的,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:

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。

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,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。

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。

如您家的房屋被鉴定机构故意鉴定成危房,可以要求鉴定机构承担责任。同时,只有整体拆除的房屋才需立即拆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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